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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跋斯.搭瑪匹瑪
小說
南投縣 / 南投縣
作 者
拓拔斯.搭瑪匹瑪
作品賞析
"田雅各這篇作品的篇名「拓拔斯.搭瑪匹瑪」,正是敘事者「我...
文章朗讀

第 1 段

第 2 段

競爭結果,高一等的生命
靠低層次的生命維持生存

車子在一個轉彎處緊急剎車,我的頭正好撞上窗玻璃,張開眼睛四處望望,才知道自己已經離開城市。平原隨著公路愈走愈窄,車身也愈來愈傾斜,這裡快接近山區,兩旁站立老老的樟樹,施放令人清爽的氣味。我打開窗子,好讓沒有塵粒的空氣吹進來,旁座的老太太問我那緊急剎車是怎麼搞的,從別人吱吱喳喳的話堆裡,找著一個很正確的答案,原來是一隻小牛穿越公路時嚇急了司機,她知道答案之後,又很放心地睡。高中時通車上學,當經過這裡,就自然而然的面孔朝外,不再焦慮那天要考什麼試。黑龍狀的濁水溪沒多大改變,除了水道分為三支分流,沖積平原的水田一塊黃,一塊白,今年的休耕期較往年提早幾天,蜜蜂早在那裡忙著搬運食糧。梯田裡沒有一個出力的農人,只剩兩個看來強壯的稻草人,不曾離開崗位,一群麻雀正把其他倒地的稻草人啄得稀爛,翻翻稻桿,吃殘存的穀子,可能是報復稻草人於穀熟時欺騙他們。有麻雀離開稻草人,在田裡它們找不到一點可吃的糧食,因為這裡的農人有燒光稻桿的傳統,他們認為這樣可以使土地肥沃,事實上,他們每年必須多買一些肥料,補給欠收的田地。看看路邊的標識,連續彎路、右彎、左轉,它們日日夜夜提醒駕車的人,下一個是左彎,然後一個短短的山洞。車子一路上像頑皮的小孩搖擺屁股,讓乘客有韻律地東倒西歪,只是累了男女受授不親的信徒,他們要付出一股抗力,免得壓到旁座的人。司機也隨著車身搖擺,誇大他的動作,有時上坡有時下坡,好像乘著渡輪那般快活,不像火車那麼嚴肅,更不像市內車那麼暴躁。遠處一座水泥橋慢慢伸展過來,我擱下看風景的心情,趕緊拿下行李預備下車,每次快到站時總會緊張,因為我不願越站而受收票員的責罵。
山腳下有三個建築物,除了候車亭之外,還有顧橋的老兵所住的房子,以及一戶住家。招呼站沒有任何人,平時在這個時候已經沒有人下山,除非送病患到醫院或貪吃的情侶。四點半太陽快不見了,我走過檢查哨,有位身材高挑的老哨員走出哨亭,看起來就是肺結核的樣子,軟骨發育不良的塌鼻子被凹陷的兩頰挺高,兩個眼窩深得沒有精神。他打量我一眼,好像不曾看過我,以為我不是部落的人。頓時心裡有些自喜,我已白得認不出是山地人,可以比部落的人高級一等。他開口問我,不待他說完我搶著說:「布農撒」1,他點點頭讓我通過,但他仍不怎麼相信,看著我,直到我看不見他。他剛派來不久,兩個月前回家時沒看過他,他實在太老了,是不是因失職被調到這寂靜的關卡,還是政府讓他來此地方養病,到退休為止。在平地失職的公務員,往往被送來山上反省,人民的褓姆也不例外,他是我所見中最老的。哨卡後有一條二百公尺長的吊橋,是部落與外界交通唯一的橋樑,橋身因去年的水災而傾斜,愈走愈近橋中間愈害怕,如果橋斷了,我怎麼辦?去年冬天有一位國中生不小心跌落橋下,從那事件之後,勉強感動疏忽這橋的人,拔去幾十年的橋板,換上新的好木板,然而仍無法矯正可怕的傾斜。對面有車子鳴喇叭,我高興地跑,不管橋的跳動是否會把我彈出去,坐上了車就不用再走一小時的路。
車子開始冒黑煙。
「喂,喂,還有一個人走過來。」車內的人似乎齊聲喊叫,司機聽到車內的叫聲,從右後視鏡看到我,車子停住了。上車用的自製木梯已搬上去,我先把行李丟進車內,左腳墊著一條橫桿,右腳翻入車內,好在靠外面坐的人拉我上車。司機重新發動引擎,開始上路。我穩定重心,而後坐到抱差不多五個月大嬰孩的少婦旁,車子已坐滿客人,但還可以讓十個乘客站著,這輛車從來沒有以客滿的理由拒絕客人乘車。它是二手小貨車,兩旁用木條圍成的長椅子,只是它們可以移動,而且距離很近。車頂是黃色帆布搭成西部似的車篷,為了預防山裡多變的天氣,只有後面有出入口,以及旁邊的四個小洞。
年輕的司機老板是個退伍軍人,當年為領一隻手錶和一個手提袋讀士校。退伍那天,帶十五萬元退休金回部落,他的家族殺豬宰羊慶賀,並且爭著目睹十五萬元鈔票,他們的手從來沒有過萬元以上的錢。他爸爸問他將來有何打算,這麼瘦的小腿,怎能趕上犁田的水牛。他早已想到父親不可能把水田留給他,所以早已計劃買這輛車,繼續生活下去。十幾歲時,他是稻草堆中很活躍的小酋長,在宣誓當小酋長儀式中,大聲喊大家合力消滅敵人,領著小鬼和我,攻打敵人用稻草堆成的城堡。小孩遊戲的記憶裡,他天生擁有布農狩獵、伏擊的技巧,而他現在,厭惡鋤頭、籃子和水牛,每天忙於轉轉駕駛盤到晚上。
車內非常安靜,除了排氣管,及鬆了螺絲的跌板碰撞聲。他們的視線一個個離開我身上,車內就開始有交談的聲音。
「平安!你去過那裡?」一個長得魁梧頭髮黑亮的老人向我問安,他的額頭掉了許多毛髮,又換上層層皺皮,他是部落長老中的老實人,住在部落最高的土坵。
「平安!笛安,我剛打獵回來。」烏瑪斯搶先回答。笛安看到我尷尬的表情,直接問我回家嗎?我點點頭,沒有回答。
「你呢?怎麼你兩個大腳掌穿起皮鞋來。」烏瑪斯摸鬍子歪著頭看笛安的腳。
「你可能不會相信,這雙借來的,今天我去台中辦一些事。雖然我常常在年輕人面前訓話,但是今天在台中,我緊張得說不出話來,說真的,我上了法院。」笛安吞吞吐吐地說道。少婦懷裡的小孩突然大聲哭叫,她趕緊抱起來搖搖,口裡小聲的說話,好像告訴懷裡的兒子不要哭鬧,回去會買牛奶給他。她把嘴拉成一直線,擠成圓圈,裝鬼臉,小孩沒理會她的安慰。她臉紅地兩眼看看其他人,害怕讓他們說她不會養小孩,這是布農族女人最不願意聽的批評。她曾是部落最活潑的女孩;不像布農少女天生就害羞,前年冬天嫁人,那時她才十七歲,大家都稱呼她──珊妮.卡油2。
「對不起,珊妮。我太大聲了,吵醒妳的寶貝。」笛安不好意思地說。
「不要緊啦,可能是頭痛而哭的。」珊妮搖搖沒有效,於是把紅外套脫下包著孩子,取下花色上衣第一個鈕釦,手解到第二個鈕釦時,手指停住,不知想什麼,好像後悔拉開第一個鈕釦,又好像努力想想,還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哄小兒子。
「碰!碰!」前輪踢到一塊石頭,司機沒有減慢車速。
「碰!」這次的聲音早已預料到,後輪也碰上那石頭。珊妮的上眼瞼隨著眼珠下落,看著仍在哭鬧的孩子,解開第二、第三個鈕釦,把乳房從寬鬆的乳罩拖出來。我把眼光移向車外,橋上四、五個模樣相似的國中生跑著,望著我們這裡喊叫,但已經遠得聽不見他們叫什麼。
「算了!不要等他們,讓那些年輕人多走路,想想以前我們祖先在樹林追逐山鹿、野豬,從一處山谷趕到另一處山谷,那些年輕人還有鞋穿,這段路不算什麼。」獵人烏瑪斯開口又趕緊閉口,這是他說話的習慣,不講話時,他用力閉著嘴唇。
原來他們也向著外面看。經過一個大彎之後就看不到吊橋,想到那些國中生,可能為了想在學校多看一點書,說不定是在外面貪玩,而錯過這輛車。他們將要在愈走愈暗的路上行走一小時。
「太可憐,他們為什麼不早三分鐘到呢?如果我告訴司機後面還有人,也許他會停住車,不管他是為了錢或為了同情他們的腳,我不應該被烏瑪斯說服。」我把頭縮回車內自言自語。
小孩的哭聲停止了,嘴被紅紅胖胖的乳頭完全堵住。珊妮慢慢地提高額頭,好像得意於自己控住兒子的哭聲。
「珊妮,妳真會哄小孩,好女人理當受人稱讚。他是第一胎嗎?聽他的哭聲,我就知道一定是男人。如果,哈哈……妳的大乳房來塞我太太嘮叨的嘴,嘿嘿……我回家就……。」
「高比爾你這老酒鬼,可不可以少說幾句,躺著想想回家之後如何對付你老婆,我看你今晚睡車上不要回家。」烏瑪斯提獵槍教訓酒鬼。高比爾看到到車內沒有和自己一樣幽默的人,小小笑一聲,又躺下去。珊妮紅著臉瞪著高比爾,想講他幾句。
「笛安,剛才你說去台中法院是嗎?幹什麼事?」烏瑪斯好奇地問。珊妮轉過頭來,聽笛安說台中法院的事,她不再管躺下的高比爾,因為高比爾也不理會她。
「兩個月以前,我收到一封信,唸小學六年級的孫子沙庫幫我看,說是台中法院寄來的,要我上法院,當初我想沒有什麼認識的人在台中法院,他們可能搞錯,因此沒有去。過幾天又收到台中法院來的信,說我偷了國家的東西,啊,不是,是林務局。」笛安怕我們聽錯,所以慢慢地說。
「台中好玩嗎?聽說那裡可以買到許多小孩的玩具真的嗎?」珊妮插了嘴,她的兒子睜大眼注視她的下巴。
「好在村長的兒子比恩幫我忙,才找到台中法院。」
「有沒有戴帽子拿槍的人?」烏瑪斯指著自己的獵槍問道。
「只有警察,好像有槍,但沒有比你的長。」
「噢噢,真不公平,警察可以到處用槍,獵人要用槍還得受他們控制,警察的槍不是用來打山豬,聽說有一個城市的警察,用槍誤殺好人,而我們子彈不曾傷過人。」烏瑪斯很不服氣。
「幹伊娘。」高比爾從城市只學會這句話,他視那話為舶來品那般耍弄。
「又不是聽你們的,笛安快繼續說。」珊妮對法院突然有興趣,我對笛安的遭遇也感到好奇。
「法院的內廳很大,非常安靜,那問我話的人穿長袍,臉色陰森。讓我想想看,像什麼樣的人?啊!反正在部落找不到那種臉。周圍還有幾個人,穿得整齊且清潔,不像高比爾那件上衣。我那時非常不自在,好在比恩陪我,幫我把話翻成國語。」
「有沒有森林那麼陰冷,聽說法院是罪人贖罪的地方,但是大部分的人無法清白地出來。」
「不要嚕囌,講你只要犯什麼錯就好。」高比爾拉長脖子,抬高下巴用國語慢慢說道。他有語文天才,懂得曹族語、泰雅族話以及日本話,他正學國語與閩南話,但他的造句必須重修。
「好,在熱天氣的時候稻子收完,我正沒事做,想到今年下雪時節,兒子要娶老婆。就是我最小的兒子勞恩,他們需要一張新床。」
「當然啦,哈哈,年輕夫妻的床架一定要堅硬,才會早生男丁,也不會吵到你們老夫妻,這是經驗。」我被酒鬼這句話逗笑,酒鬼一向是很幽默,偶爾有些話令人嘔心,但沒有惡意。
「我一向要求每樣事情都要完美,費許多心思設計,希望博得媳婦的孝順。所以去森林找堅硬且花紋美的櫸木,如果做杉木床,生不到第三個,床可能就下陷。就這樣林務局說我偷他們財產。我想真誠跟他們溝通,告訴他們詳細情形,台上那些人根本沒看到我偷東西,他們不應該一直說我是小偷。我不是在別人的土地砍樹,是在荒山野地的樹林。但他們一句也沒聽,即使比恩講累了。那些人只問我有沒有砍樹,這樣就斷定我偷盜,他們永遠不會了解我。」
「你會不會被綁起來關在監獄,像電視裡的壞人一樣,」一個可能不到十五歲,頭髮及肩的小弟弟好心地問。
「不要沒禮貌,小孩怎麼在大人面前插嘴,想當年如果像你這樣,早就被丟出去了。」那小弟的姐姐拉他的頭,叫他不可出聲。烏瑪斯教訓那小弟之後馬上閉口。
「可能關六個月或賠償。」
「不要理會他們嘛!看他們敢來山上嗎?來抓你時就來找我,我用祖先那招,把他們餵給濁水溪的魚。雖然我快六七十歲,我十歲那年,曾跟父親獵人頭。」高比爾通通喉嚨鄭重地說。拉起長袖子,展示過度生長的三頭肌。
「算了吧!你這個老酒鬼,喝幾杯就變得那麼勇敢,現在的時代不需要你這種勇士。聽說族人有次攻打曹族,你的祖父以大便為由溜回部落,被頭目痛打,不是嗎?他怎麼可能有勇敢的種子?哈哈……」珊妮故意掀出他家族的糗事,報復高比爾對她的輕薄。高比爾知道自己講酒話,珊妮不該那麼認真,他不敢再說下去。
「姓林的是什麼樣的人,有你那麼壯嗎?小腿有你的那麼圓嗎?他怎麼可能到搭服蘭森林,種那些樹?亂講。」珊妮不愧是快舌婦,差點聽不出她講什麼話。
「林務局不是人的名字,是政府的一個機構。其實也不是他們派人上山種那些樹,只是有規定,那些貴重值錢的樹是國有財產,他們有砍伐權,當然我們可以向他們申請購買。」我解釋給他們聽,好讓他們不再誤會。
「拓拔斯.搭瑪匹瑪,那些樹真的值錢嗎?一個根值多少錢。」
「錢錢錢,錢是最髒的東西,壞人摸過,大便沒洗手的碰過,賣皮的淫婦可能揉過,反正錢不是好東西。」烏瑪斯對珊妮說道。
「有錢可以吃麵、玩電動玩具,你不知道,你可以買的東西。姐姐和我工廠工作的薪水,加起來有九仟塊,我們不愁吃穿和玩樂。」他姐姐來不及堵住他的嘴,也點頭贊成弟弟的說法。
「對對,你聽到了嗎?這些小鬼也知道錢的好處。」珊妮向烏瑪斯翻白眼,白得像她髮間的山茶花,她已不適合戴它,因為山茶花代表未過戶的少女。
「只好賠錢了。」笛安有點焦慮。
「以後稍微注意就可以避免再犯,看到那種樹不要碰它。好像還有幾種不知名的好樹,也列為國有財產,不要進入山地保留區以外的地方,這樣也許比較安全。」
「喂,大學生,不要亂講,講國語的沒來這裡前,那些樹就長這麼高,我們看著它們長大,沒人敢說是他的,它們屬於森林,這點絕對沒錯。祖先砍樹造房子做傢俱,造物者從來不發怒,現在笛安拿造物者的東西,林務局憑什麼,告他罰他坐牢。」烏瑪斯不同意我,兩顆大眼睛狠狠地看我。雖然可以與這些老人同席論事,但我能再說些什麼,告訴他們這是民主國家的精神,對於這六七十歲的老人講,他們無法了解。從小就在山上自由自在生活,打獵、捕漁、耕作,只要不侵犯族人的習慣,從來不受外來的束縛。他們相信天神才有資格懲罰,所以可折服於大風大雨,但不能被異族征服。他們出生時法律不在這部落,現在他們一點也不知道,相信以後他們還是不認識。
沉默一段時間,笛安不再憂傷。「算了,有這次教訓也好,以後小心就是。好在我於河床上新開墾的玉米,可以豐收,拿來賠一部分,加上剛收割的稻子,應該夠賠。」笛安了解他們的同情,相信自己沒有錯。奇怪的是,那些人為什麼說他是小偷,然後那麼輕易加罪給他。但是不知如何投訴要回清白。輕搖著頭,很不耐煩地說:
「我沒有臉回部落,犯錯不被赦免的人永遠是罪人。」笛安的聲音沉重,嘴唇稍為顫抖。
「有什麼要緊,這樣說來,我也是小偷了,你比較倒楣而已。」烏瑪斯搭著笛安的肩。
「幹伊娘,我山裡有幾棵樟樹,明早你去砍,做你兒子的床。紋路不比櫸木美,但它的香味會使他們夫妻每晚想相好,不管你兒子有沒有洗澡。哈哈……。」高比爾也安慰笛安。
「謝謝,高比爾,一定會的。」笛安抬頭說道。
太陽漸漸下落,在山峰邊緣只剩下幾公尺就要天黑,遠處一對夫婦牽著水牛,從梅雨沖刷而成的小徑回家,男的背竹籃,他的頸發育不良,細而且短,頭髮散亂,像他背籃裡玉米的鬚卷。他們從濁水溪的河床開墾地走上來,腳縫還夾著細沙,快接近那小徑的集合處,他們的腳步也加快,正好在交叉路上與車子相遇。他們氣喘著,看不出是累還是高興的張口。司機停住車,問他們要不要上車,那男人拍拍他的褲子說:
「我身上除了泥土之外,沒有錢可付車資。」司機表示不要收他分毫。那男人把太太抱上車,抬上玉米,自己牽著牛走回去。他的女人叮嚀早點回家,不要讓她久等。我不曾看過她,也許是鄰近部落剛嫁過來的媳婦。
「噯,平安,來這邊坐吧!」烏瑪斯空出和她臀部一樣寬的位子,叫她來坐。
「明喝米桑3,烏瑪斯。」就坐烏瑪斯旁邊,看到腳下一個袋子染上血污,嚇一跳說:「袋子裡裝什麼東西?」烏瑪斯笑她膽小。
「袋子裡裝山羌、二隻野兔和四隻飛鼠。」烏瑪斯用手指比著戰果,那女人才安靜下來。
「那裡打的,烏瑪斯,不是禁獵嗎?」笛安說道。
「在部落後面叫佟冬的森林,到佟冬需一天半的徒步,雖然路那麼遙遠,如果我兩星期沒有上山打獵,情緒就很糟。」
「你不曾想到吃膩嗎?」我好久沒有再吃野味,故意問他,看他是否聽懂我的意思,也許他會邀我一同享用。
「其實大部分給太太和孩子吃,我只吃飛鼠的大腸,飛鼠是吃草的動物,它們吃稀有的樹葉,所以它的排泄物是很好的藥材。以前族人都人高馬大,是因為吃小米、玉米和鹿肉,那裡像你們吃米那麼矮小。何況打獵可以作為太太嘮叨的避難所。」笛安很高興談起他的專長。
「聽我祖父說以前部落周圍就有山豬,晚上常偷吃田裡的玉米和番薯,為什麼到佟冬那麼遠的地方,都市人愈生愈多,山豬也應該增加,誰打死它們?」小弟弟又開口問,好像不理會老人的權威。
「都是貪吃的獵人,不然我可在附近裝陷阱,好讓我的女兒吃肉。」
「你這酒鬼知道什麼。以前山豬打劫我們的糧食,我們不至於缺糧,因為腳步慢的山豬,隔天就留在我們餐桌上,蹄膀大的山豬回到山洞大量繁殖。所以獵人不會破壞這種良好的關係。」烏瑪斯說道。
「那為什麼部落附近只剩臭老鼠呢?」
「有一次碰巧遇到一群猴子,我發誓這不是吹牛。他們討論搬家的事,小猴子不耐煩而問老猴,為什麼頻頻搬家,而且新巢比舊巢還冷。老猴回答說:『因為故鄉已經不安寧,過去偶爾聽到炮聲,我們聽慣了,現在有車聲,汽油味、鋸木聲。一直擔心的事終於發生,他們砍走所有的樹木,放到我們的巢穴,換上一排排人工種植的樹木。從此再沒有安全躲藏的樹幹,斷絕我們的食物,果樹不被允許長在單調的樹林,所以不得不搬到更深山來。飛鼠也不習慣一株株整齊的樹幹,那樣它只能在一個方向飛行,不能自由翱翔。其實動物大都來到這新樂園,除了有口臭的狐狸依戀汽油味,相信它們會滅族,從此從地球消失。』這是我親眼見到。」每個人的嘴都被烏瑪斯的故事笑歪,連專心開車的司機也大笑。獵人最喜歡吹牛,他們吹得動整個部落,因為牙縫裡看不出一點虛假,臉上總是流露真情。當他大笑才知道自己受騙。
「禁獵已好幾年了,山豬有沒有增加,再次統治森林。」我以前也夢想當獵人,捉野豬、套山鹿,受族人的讚美。但是祖父沒有留傳獵人應有的東西給我。現在只希望多聽烏瑪斯打獵的故事,不管他是否吹牛。
「停止打獵是違反自然,獵人屬於這片森林,是森林裡生存的主人之一,不是外侵者。森林的糧食一定,動物生殖力強,愈來愈多,獵人可以減少動物為患的憂慮,反正動物也有自相殘殺的時候。最近聽說有幾隻老山羊,為日益增多的族群在一處草原生存不易,自落山崖。說真的,獵人只是平衡動物在森林的生存。」烏瑪斯沒繼續說,看看我們,怕我們聽不懂或有疑問,抓著頭繼續說。
「林務局,拓拔斯說的那個機構,一直破壞動物的家園,由蘆葦叢、山谷到相思樹林、松柏林,由草原趕到峭壁,甚至使它們不得不節育,他們還到處安撫受害的動物,給牠們一片保護區。說是獵人濫殺,破壞自然。我雖沒摸過書,喜歡親近大自然,相信我擁有森林的知識,超過他們所知道的森林,他們應該停止砍伐。如果森林沒被破壞,我想不會年年有大洪水發生。」烏瑪斯指大前年被洪水淹沒的水田,可以看到浩劫之後水田露出的石頭,以及來不及收割而埋在泥沙的玉米桿。他的田也被沖壞,到現在還沒有重新整地,他常常告訴別人,相信明年還有洪水,修水溝整好地也無法逃過。對岸是閩南人的屯墾地,每年一樣遭到不幸,但沖毀的堤防總是很快的再堆起來,他們五、六戶人家,怎麼可能每年造一個八百公尺長的河堤,我們一千多人的部落,卻不能保得住小片土地。
高比爾躺在車板上,睡不著又不想聽烏瑪斯敘述打獵的情況,口裡慢慢哼,重複一句「歐依啞嘿,歐依啞嘿,」不是酒鬼獨有的激情嗓子,而是族人有愛唱歌的聲帶,但沒有人與高比爾起共鳴。
「這白毛的動物叫什麼?我從來沒看過這麼漂亮的毛。」剛上車的那女人,拉長尾音好奇地問。
「哦,也是飛鼠,但不是普通的飛鼠,它有靈魂。」車上的人都安靜下來,老酒鬼枕高頭注意聽,像小孩子聽鬼故事的神情,嘴微微張開,原來他掉了一顆門牙。
「到佟冬的第二個晚上,正好月圓,我沿著山谷走,四處尋找下山喝水的山鹿,除了遙遠處山羌求偶聲,節奏一定的水聲,好像想說又不敢說的情歌,反覆再反覆。正發愁沒有雜音,我一向害怕安靜,尤其在森林。突然一個拉長的叫聲滑過我頭上,搖搖擺擺地飛到松樹林,一時沒注意,只看到白色胸毛,它慢慢爬,紅棕色圓圓的背,比一般飛鼠更長的尾巴翹得很直。快爬到松樹最末端,月亮正好在它頭上,看起來古怪令我覺得可愛。走過去悄悄靠近它,用手電筒照它兇兇的眼,動也不動地瞪我。這次是難得的機會,何況我的袋子沒有一隻獵物,所以下決心把它射下來。牠又向松樹末梢爬,以為我是傻瓜,想用身體擋住月光,然後在我看不見時溜走。牠看到我正瞄準的槍管,遲疑一下,又滑下來,我以為它要飛走。板機一扣,它就躺在潮濕的苔蘚上,血液從胸部慢慢流出,沒有停止。說真的,我是無意的。我只想和它開玩笑,獵人不該打死森林唯一有靈魂的動物。我怕它的靈魂變為孤鬼,所以帶回來。」烏瑪斯好像在炫耀他的口才。
「算了吧,獵人誰知道靈魂,這美麗的飛鼠就因為你的野心,靈魂沒有歸宿,牠的身體被你凌辱,你太沒良心了。說你下決心射死牠,又說無意,不要騙人。」高比爾高舉米酒要烏瑪斯喝下,以洗清他的罪,這是酒鬼們的慣例。烏瑪斯接酒喝完,看來有點後悔自己多嘴。以前我也聽說白鼠不能侵犯,今天第一次親睹,其實和普通飛鼠沒有二樣,只是它有白色胸毛。
笛安緩緩地說:「高比爾.松魯曼那,你整天喝酒,說是讓靈魂得釋放,不管米桶是否填滿,甚至讓田地荒涼,你太太乳房愈來愈小,兒女的額頭愈長愈暴露。造物者不會祝福白天沉睡的人,玉米也不長在沒有汗水的泥土,比起烏瑪斯你更沒良心。」高比爾聽笛安喊他家族的姓,臉更紅。他認為笛安不應該連松魯曼那一起責備。但笛安繼續說:
「食物是生存所必需的東西,沒有它生命將枯死,祖先教我們如何穿褲子以前,就教我們撥果子、套豬和捉母鹿,一切生命都需要吃。互相競爭是生存的『法律』,哈哈,台中法院學來的,只要講到法律大家就不能再多說。競爭結果,高一等的生命靠低層次的生命維持生存。如果高比爾你注重靈魂,那瓶酒也是用有生命的米粒釀成。所以要生存就要建立自己的勢力範圍,也就是跟低等生命搏鬥,預防異族的侵略。老巫婆曾告訴我這些。」大家一直沒插嘴,笛安演獨角戲而有點累。
高比爾突然起身坐在車板,車子爬過最陡的山坡,放了兩團濃煙,漸漸加速平穩地向前。到此我才放心,這車子實在太老爺,全車的螺絲好像都會鬆落,除了司機緊握剛換新的駕駛盤,它應該退休了。過兩處平緩的山坡路,梯田站滿一綑一綑稻草,我往車外伸手,跟他們揮手,然後又伸回車內。高比爾張大兩眼珠,五個手指指笛安說:
「好,那麼你是高等還是屬於低等的生命?笛安,」
笛安伸出舌頭,又縮回來,暗想高比爾是不是設圈套。然後有信心地說:「當然是屬於等級高的生命。」
「你今天怎麼會被別人吃定了呢?哈哈……還是一句話……,」
「法律。」他們異口同聲說道。大家都笑了。
注意笛安臉上的表情,沒有我預料中難看,他笑得比他們更痛快,也許是笑法律為什麼那麼神奇,笑自己被看不見的力量綑住,失去在森林掙扎的勇氣,笑自己是巫婆口中的低等生命。笑一個大轉彎,高比爾扮極端歧視的嘴臉,掃視車內每一個人,轉到烏瑪斯面前,上氣接不上下氣,咳嗽停住他的嘲笑,好像魚刺哽住喉嚨,大口張開。我們又被他扭曲的鬼臉逗笑,他往我這邊瞧,好像求我的憐憫,我歪著頭給他一個微笑,然後看看車外。我很想告訴他們說:「笛安不應該遭到懲罰,他不知道那事犯法律。以前年輕人犯族人的習慣,如果他事先不知道那是錯誤的行為,頭目只責備他父母,沒有明白交代族人習慣。」他們只顧著大笑。
太陽在我們的笑聲消失了。天空剩下幾朵紅白色的雲塊,走過的路已看不見,司機打開大燈繼續向前。從稀疏的竹林可見東方淡黃色小米圓餅樣的東西,在腦中第二次浮現,才想到是月亮升高。不知怎麼搞的,對月亮怎麼變得那麼生疏。車子突然減速,然後熄火。
「哇哇,拋錨。」我過度敏感地說道。暗暗祈禱不可此時拋錨,要走路回家,寧願往後走回城市,明日再上山。有輛摩托車快速走過,原來是司機讓路給他先過。
「那麼晚這些年輕人去那裡啊?不乖乖幫忙撥油桐子,賣幾個錢來買結婚的新床,愈來愈差勁。現在年輕人不怎麼關心床,結婚後還用他父母的床,愈來愈差勁,那是誰家的男人。」笛安責罵已消失在左彎的情侶。
「好像是第二鄰鄰長的大兒子,那女的是他家過去第二家的拉露斯.搭斯卡那比日。他們一定是去城裡吃麵看電影,年輕情侶最近流行這種玩意。」珊妮邊說邊拉起大粒的奶頭,小孩子用力吸吮,把乳房拉得很長。好不容易拉開,她用食指逼近小孩的鼻子說:
「那麼貪吃,不知道以後會不會養我,長大後,可能就不認被你吸乾的乳房。」小孩好像聽懂母親的諷刺,差點又哭。
「長大後他一定很強壯,看他握緊的雙手就知道。像我家隔壁的馬太在埔里做綑工,每個月一萬多,家裡有唱機有電視。馬太國小四年級輟學去工廠的弟弟,最近也寄一張彈性床給他父母。那時妳就不只擁有這些。其實沒有與城市來往之前,我們都過著滿足的生活,現在不一樣了,年輕人到城市拚命賺錢,拚命買奇怪的東西擺在家,他們一直沒有感到滿足。相信妳兒子會給妳幸福。」珊妮有點不滿意笛安的話,想了一陣子,拿起勇氣謹慎地說:
「我打算給他讀書,國小、國中而後考師專,作老師或公務員也好。」珊妮對她為兒子的計劃感到滿意。此時我覺得有點安慰,至少有珊妮肯定學生的價值。我在部落應該受讚美,因為是部落唯有的哈卡西(大學生),這一代不會有第二位,但是我不曾受他們的擁抱。部落的人只相信小腿肌肉,讚美頸子有力的男人可以養家,不曾有人知道頭腦是什麼。我仍點點頭表示贊同珊妮對兒子的期盼。
「讀書有什麼用,天天遊手好閒的國中生,還有考鴨蛋或被學校退學,他們可以成為有用的人嗎?我常懷疑老師和書本教他們懶惰,他們的骨骼一天一天脆弱,讀了幾本書就與年長的人頂嘴,以前沒有這種怪人。反而沒讀書的較勤勞、孝順。」高比爾酒醒了,講話不再有米酒味。
「也說真的,讀過書的女生連小菜園都無法使它長出蔬菜,要她們下田插秧,一定要大聲強迫,戴手套,穿長絲襪,秧苗都被他們嚇死了。難怪有這種兒女都沒有好收成,所以還是教孩子耕田打獵,才能保得住自己的家園。反正讀書比不上城市人,到工廠工作又會被城市人欺負。」烏瑪斯左手握著獵槍,右手緊抓椅子說道。
「烏瑪斯說得很對,留在家鄉好。還沒嫁到你們部落前,我曾在草屯一家紡織廠工作。記得十七歲時我爸爸整天為空酒桶難過,父母也常為貧窮吵嘴。一天晚上,父母決定把我送到城市賺錢,他們相信城市滿是黃金的謊言,雖然哭紅了眼到天亮,我不想離開我的朋友,天明之後,爸爸還是親身趕我。以前不曾決定自己的事,父母的決定也不使我感到興趣,除了那次決定把我嫁給比撒日,當天,忘了是幾月幾日,接到哥哥的限時信,說有人來提親,興奮了一整天,那月分薪水沒拿就離開工廠。嫁到比撒日家之後,他擔心地問我會不會回工廠。」
「你會回工廠工作嗎?」珊妮轉頭問她。
「比撒日沒想到,我不是那種女人,有些山地姑娘到城市之後,想盡辦法擦掉本來的膚色,甚至講起閩南話,在閩南人面前不承認自己的種族,但是她們流的血無法改變。我覺得田地比紡織廠好,現在可以脫去腳的束縛,踏可能使我傾斜的泥沙,走過可能讓我跌倒的石頭,我不會後悔。城市的柏油路又熱又燙,硬水泥會使我懷疑地球是硬殼子,腳掌與土地的感情遲鈍。每當看到工廠長長的煙囪,就想念春耕燒稻草的煙味,工作像機器一樣呆板,有時加班沒有加錢,附近的少年人常調戲我們山地姑娘。現在當和比撒日留在田裡工作,每個季節不像在紡織廠的難過,春天可以翻新泥土,夏天時把臉曬紅,可以流大汗忙著秋割,冬天可以冬眠。山上不需要洋樓汽車、電冰箱、洗衣機等電化製品,這些是城市人的代用物,因為他們失去了天賦的本能,所住的環境已經不屬於自然。如果要平平安安過日子,就必須回到土地來。像這兩位姐弟,以後可能因想念家鄉的芒草,而強烈的痛苦,那時候他們不能回來,必須留在那裡。所以我不會離開部落到草屯的紡織廠。」她的口音怪怪,而且小聲地說,她不要那兩位姐弟聽到。
車子離開顛簸的亂石路,烏瑪斯看著我說:
「拓跋斯,你那當公務員的堂哥,浪費他老子為他們在山上打獵,在水田如牛馬般勤勞,他老子在水田、旱地的成就,如今被雜草淹沒,他們也離開了部落。而你呢?也說不定。」我想極力否認,我不會像堂哥那樣有了成就而忘了土地。並且想告訴他們智慧不是局限在部落,智慧可以戰勝邪惡、懶惰和窮困。如果笛安受過教育,也就不會觸犯法律,比撒日的女人也不至於被老板榨取,高比爾也不必在酒瓶尋找自尊。即使存在於現在比較惡劣的生活環境,擁有極小的勢力範圍,智慧可以征服,不需逃避,自我安慰於過去,他們不該屬這世紀的人,他們憂鬱,陰影籠罩年輕人,使下一代如陰雨下的秧苗,瘦黃不能繁盛。他們是古老的布農。算了,不要與他們爭理,免得傷搭瑪匹瑪的名,也許下一代可以振作。我用手托住臉頰使耳朵閉塞,回想自己入城讀書,那裡出差錯,讀書是不是最好的決定?我掉入煩亂的思考,慢慢聽不見他們。
過了一段時間,突然車子在往後退幾步,然後加足馬力往上爬,這是回家最後一個山坡,到山頂就可以平穩直達部落。我再次抬頭,兩姐弟小心的交頭接耳,好像很高興可以馬上到家,把手中像禮物的東西給笛娜4。高比爾又躺下去,好像害怕什麼,像小孩知道要被處罰前專心思考,想想如何騙取太太的同情,紅色登山袋也許有太太的頭巾和小孩的玩具,他終於笑了,我想他找到了解脫嘮叨的良策。兩位少婦交談且快速。沒有人要與我說話,只好傾聽烏瑪斯講古故事給姐弟聽。
「濁水溪以前是清淨的,祖先靠它們代代相傳,對它的信賴僅次於天神和小矮人,相信它帶來肥沃土壤,不需一輩子在腐蝕的山脊,勉強採收了蛀了牙的玉米,更相信它保佑我們子孫,像它自己不會乾涸,即使偶爾折斷將收成的玉米,它不會忘了帶油柴及好木材。但是有一天,一個勇敢的頭目,率領勇士越過干卓萬山,穿梭可怕的萬大溪,襲擊泰雅魯部落,割下許多刺青的臉,血染紅濁水溪,於是天神發怒,血變成黑色沙粒,使濁水溪至今不能飲用,祖先只好散到有水可喝的地方。」烏瑪斯有信心地說道。
「我去過水里鎮,帶我兒子看病。」我被珊妮的聲音吸引過來。她髮間的山茶花格外顯眼,尤其是香氣占滿整個空間,但一直不敢正視它。
「孩子得什麼病?珊妮。」比撒日的女人關心問道。
「醫生沒說什麼,也許不很嚴重,只是發燒而已,打針、給三天的藥就叫我出去。兩三分鐘二百三十塊.太貴了。和生意人一樣不老實。」珊妮摸摸兒子的頭,看看二百三十元是否真的能夠退燒。
「說醫生是生意人嘛,病還沒醫好就收錢,買來的褲子破了尚可退還,病醫不好誰敢討錢。說是大善人也不像。有次夜半找醫生,醫生起不來,沒錢的病人他們粗心治療,醫生真的像鬼。」比撒日的女人說道。他們發現我正聽著,對我說:「以後你當了醫生,我們生病時找你,一定要便宜,最好你回來家鄉當醫生。」
「好,一定的。」我沒把握的回答她們。
車子繼續出力往上爬,司機比剛才更握緊駕駛盤,爬過山崗之後,他就賺得八十元。車子壓過卵圓石發出熟悉的節奏,高比爾首先抓到拍子起共鳴。
歐依啞嘿,
 快快背籃子回家,
 不用擔心沒耕完,
 它會使你疲倦。
 家人已等你許久,
 不要讓小米著涼。
歐依啞嘿,
 趕快走過山崗,
 不要被月亮看到,
 他會使你逗留。
 老婆已等你許久,不能讓床著涼。
歐依啞嘿,
……
烏瑪斯、笛安跟著和聲,我幾乎忘了歌詞,也偷偷地唱。
「嗚──呼──到家了。」
部落的第一盞燈在車前玻璃閃爍,那是派出所的大門燈,晚上才顯出它的威嚴,車頭漸漸面向部落,高高低低的燈火一盞一盞呈現在我們眼前,有孤單的路燈,黃橙色由屋內發出來的光,一閃一滅,好像殘存的廢城。獵狗的吠聲愈來愈大,他們開始拿起行李,笛安摸摸口袋要掏錢,兩姐弟站起來離開座位。唯獨我覺得屁股沉重,腦海出現城市,一排排明麗的路燈,車燈在柏油路上幾乎凝成一團,透明的大廳,還有夜市叫賣聲。怎麼部落那麼安靜,燈光比油燈還柔弱。有些人從窗子看車子,好像車裡有他們等待的人。有的人剛上桌吃飯。有人在曬穀場乘涼。
車子慢慢向前,在一盞路燈下停車,他們給了錢互相道別,酒鬼從後面拍我肩說:
「喂,拓跋斯.搭瑪匹瑪,不認識這裡了嗎?到家了。」給了車錢,司機向我問安就離開。
部落為什麼冷漠,沒熱烈歡迎我,我後悔為什麼要回來,如果現在有一班車下山,我會回去。
站了一會,一股秋風吹過來,雲霧要慢慢瀰漫整個部落。想到家的大廳,一定是開著等我,笛娜已經把我的床舖好。提起行李隨高比爾低沉的歐依啞嘿,緩緩拉長燈下的影子。

──收入晨星出版《最後的獵人》

註:
1布農撒:我是山地人。
2卡油:布農話:較開放之意。
3明喝米桑:布農話感激之意。
4笛娜:布農話指媽媽。
編者按:手錶和手提袋係鄉里為鼓勵子弟從軍報國之贈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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