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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表大事紀編寫體例
1684
清康熙23年
1月~6月
7月~12月
大事紀
  • 11月,福建惠安江日昇,字東旭,是年來臺,著有《臺灣外記》
  • 江蘇無錫人季麟光首任諸羅縣令,在任年餘而去。有文〈詳免二十三年半徵文〉,《東寧政事》收錄文30篇。另著有《臺灣郡志稿》6卷、《蓉洲詩文稿》4卷、《蓉洲詩稿》7卷、《臺灣雜記》1卷、《山川考略》1卷、《海外集》1卷、《華陽懷古》1卷、《三國史論》1卷。
  • 蔣毓英來臺任臺灣首任知府,任內完成《臺灣府志》(蔣志),為臺灣方志之嗃矢。
  • 周昌任分巡臺灣道,撰〈詳請開科考試文〉
  • 諸羅縣令季麒光、沈朝聘編《東寧唱和詩》1卷。
  • 浙江奉天沈朝聘,來臺任臺灣縣知縣。著《省軒郊行》1卷。
  • 浙江奉天蔣毓英,字集公,任臺灣府知府。纂修《臺灣府志》,由鳳山知縣楊芳聲、諸羅知縣季麒光廣為蒐集,費時3個月成稿。經分巡臺廈道周昌參核後,上呈福建布政使,為臺灣最早的府志。
  • 遼東楊文魁,任臺灣總鎮,為臺灣首任總兵,立義學,聘內地名儒為師,置學田,資貧士膏火,並為兵民講解「聖諭」有文〈臺灣紀略碑文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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