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* HOME > 文學史 > 大事紀 > 大事紀內容 > 辭條 >內容
我的筆記本
加入此網頁到Facebook書簽
加入此網頁到Twitter書簽
加入此網頁到Plurk書簽
轉寄 列印
小 中 大
:::

〈怎樣不提倡鄉土文學〉

評論。作者黃石輝。發表於1930年8月16至18日《伍人報》第9、10、11號。三○年代「臺灣話文論爭」的重要討論之一。自黃石輝發表〈怎樣不提倡鄉土文學〉之後,即陸續引發各種相關討論。密集出現在1930至1932年間展開的這場論爭,因以「臺灣話文」為焦點,故名為「臺灣話文論爭」。儘管相關討論斷續進行到1935年前後。與此同時,黃石輝在文中也再三使用「鄉土文學」之名展開論說,故又名為「鄉土文學論爭」。作為「臺灣話文論爭」重要討論的文字之一,本文其實也是整個殖民地新文學運動踏入三○年代的轉折,討論者嘗試回到更為根本的地方,探究殖民地文學的語文工具及其關懷書寫之對象究竟應該是些什麼。〈怎樣不提倡鄉土文學〉所展開的研討,其實不僅引發了論爭,同時也勾勒出整個論爭中最主要的兩個討論面向:首先是創作的題材內容或者說問題意識層面,集中在為什麼對象而寫、應該寫甚麼,強調的乃是特殊的殖民地社會情境,亦即臺灣鄉土;其次,則是集中在文學語言以及文學創作的表現手法,亦即該用怎樣的工具來寫。黃石輝在文中一方面強調「文藝大眾化」的根本思想,一方面清楚主張應以臺灣話文進行寫作:「用臺灣話做文,用臺灣話做詩,用臺灣話做小說,用臺灣話做歌謠,描寫臺灣的事物。」回顧這場論爭,支持臺灣話文的意見主要有如下數點考量:一、文學應以大眾為關懷對象、以大眾為創作目的,藉以深化新文化運動的啟蒙工作;二、貫徹言文一致,以便真正落實新文學運動之主張;三、以現實主義文學觀念為核心,殖民地新文學理當以臺灣社會現實為文學創作之根本課題;四、透過臺灣話文,藉以建立獨特的臺灣文學。較具代表性的論者包括如黃石輝、郭秋生、賴和、李獻璋、黃純青、鄭坤五、莊垂勝等人。經過1930年初期這場「臺灣話文論爭」之後,開始有越來越多的新文學運動者投入到臺灣話文的創作實踐當中。較重要的創作成果如賴和〈一個同志的批信〉,黃石輝〈以其自殺,不如殺敵〉,蔡秋桐〈保正伯〉、〈放屎百姓〉、〈奪錦標〉、〈王爺豬〉,許丙丁《小封神》等,採用漢字為基礎的臺灣話文小說創作,與賴仁聲、鄭西泮等主張以羅馬字進行的臺灣話文創作。其他尚有臺灣民間文學、民間故事傳說的整理與改寫,主要集中在《南音》、《三六九小報》、《第一線》、《臺灣藝苑》、《臺灣民報》等報刊,另有1936年李獻璋編輯的《臺灣民間文學集》之出版。
QRCode
回頁頂按鍵回資料列表按鍵